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要大搞香港夜市玩地攤經濟刺激港市。畢竟民以食為天,次次經濟不景氣總有人提議做大眾餐飲生意,不過夜市經濟主打的就是一個性價比,屬於低租金低成本的小本生意,但香港的地主和餐飲租戶早就搶佔了成熟的市場,所謂成熟市場就是已完成市場統一或發牌機制壟斷了絕大部分利益,剩餘的存量市場要以夜市形式繼續發展,必然與租金壟斷市場衝突。在回歸前香港政府取締大牌檔、取締大笪地、取締賣唱行乞、取締流動小販,通過發牌制度將流動小販踢出市場,目的就是保護壟斷者及交租者的土地利益,現在由同一班壟斷受益者為了做大基本盤產生虹吸效應,吸引消費者消費啟動經濟動力重提地攤夜市,不可不謂相當諷刺。
夜市經濟自身就存在衛生、用地、管理、擾民、食品安全等問題,為劃定責任必然會產生一系列法規,那為統一夜市標準是否要重新發牌經營又就成為焦點,就算搞夜市完成了發牌程式,也不見得真就是夜市經濟,內地夜市之所以成功是因為租金非常便宜,而且有大量閒置空地可以利用,成本低廉和市場競爭壓低了售價並提高了品質,遊客增加帶旺地段人流,使地主和交租的都樂見小販取得共生關係的平衡。但香港租金昂貴路窄空地少,道路上的容納上限空間非常有限,帶旺了夜市也提升不了很多的人流,加上商戶為了彌補租金延長營業時間,使原本屬於夜晚市街人流與夜市吸重疊,夜市小販和商店因人流變成競爭關係,最終成為夜市與店鋪之間相互搶客變成一種排他競爭。
如果夜市開設的地點遠離主要市街,先不論要找這麼一塊「靜中帶旺」遠離聚居點不擾民,水、電、交通、衛生、保安各方面配套齊全的地方不容易,就算真的有這種地方,例如天水圍的天秀墟,最後也經過發牌制度和利益團體「內部認購」完成利益也配,在政府和建制社團雙重「管理」之下搞得半死不活;又例如新田購物城,明明有潛力成為「水貨經濟」的集散中心,偏偏政府的離地政策,又把利益內部分配予各大利益持份者,又怕默許搞水貨經濟招人話柄,購物城的商戶和貨物完全不是目標客戶想要的,商戶進駐的門檻既高管制又極多,最後又搞成一個四不像的樣版工程;大的不說我們談小的,還記得鬍鬚曾的美食車嗎?
無論天秀墟、新田購物城、美食車的失敗,歸根究底是政府行政部門的文化問題,「多做多錯、少做少錯;永不創新、只跟程式」,官僚為怕揹黑鍋收到命令之後只會採用最保險、最保守、最有過往經驗的老路去辦,最後也只會與大公司、大團體、大機構進行合作分散風險,若夜市跳不出這個「政府一管就死」的怪圈,實難以寄予厚望。
文:陳思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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